4)第一百四十七章:又要我作诗?烦不烦啊!许清宵花式装哔!_大魏读书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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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靠的真不是金银珠宝,而是那堆积如山一般的骸骨。

  敌人的尸骨,自己人的尸骨,靠的是武力,而不是财力。

  这句话没有任何错误。

  王新志也没有沉默了。

  “那你的意思是?不收礼?”

  王新志问道。

  “肯定收啊,陛下寿诞,若是不收岂不是显得我们大魏没有气量,瞧不起他们吗?”

  “而回礼,咱们也回,只是换个方式回。”

  许清宵笑道。

  “换个方式?换什么方式?”

  王新志好奇了。

  “我问你个事,王大人,这世间上有什么东西既比黄金珍贵又连糟糠不如?”

  许清宵问道。

  这个问题把王新志问到了。

  又要比黄金贵,又不如糟糠?

  怎么可能有这种东西啊?

  王新志皱紧眉头,死活想不出来,而许清宵也没有卖关子,直接拿出一张宣纸,摆在王新志面前,

  宣纸上赫然写着‘将进酒’,并且皆有落款。

  “书画?”

  王新志回过神来了,他知道许清宵说的东西是什么了。

  这书画的确比黄金珍贵,但主要还是看是谁的,就好比许清宵的书帖,若是许清宵亲笔亲名,拿出去卖,一万两白银都不足为过。

  甚至几万两十几万两也是有可能的。

  并且如若等到许清宵成为了大儒,或者是天地大儒,那这字帖价值,也会跟着增长。

  可若是有朝一日,许清宵当真成为了圣人,那就是无价之宝,圣人亲笔。

  甚至现在大魏京都,也有商人想要购买许清宵的亲笔书帖,开出五万两白银的价格。

  足以证明许清宵如今的名气有多大了。

  但同样的,这种字帖其实没有任何作用,对比起来还不如糟糠,最起码糟糠能吃,能垫肚子。

  对于普通百姓来说,除非是圣人的字帖,不然的话,哪怕是一位大儒的字帖,一位天地大儒的字帖,他们都不在乎。

  完全没用啊。

  “你的意思是,将这种东西当做回礼?”

  王新志猜到了许清宵的想法,不禁这般问道。

  “不。”

  “王大人,倒也不是下官自夸,许某的字帖,一字千金,当做回礼,损失更大。”

  “许某的意思是,让礼部的人,印刷我的字帖,再画上太平诗会盛宴图,外加上盖上我的印章。”

  “每个来使一人一份,下官算过,材质就用最好的阳都宣纸,算上杂七杂八,也要六七十两银子了。”

  “但最主要的还是这首诗,千古名诗配上太平诗宴,下官保证,千年之后,这东西至少价值几万两白银。”

  许清宵认真说道。

  可这番话在王新志耳中,却有些古怪了。

  千年之后?

  你大爷的,千年之后这东西能不能保存下来都是一个问题,就算真能保存下来,他们国家还在不在也是一个问题啊。

  你这不是把人家当傻子骗吗?

  “守仁,你这样做,岂不是把他们当做傻子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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